西安涉外律师法律服务网

leimawei.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广角 > 正文

公司恶意逃债能否要求股东担责

2010-10-13 20:08:01 来源:


公司恶意逃债能否要求股东担责

编辑同志:

  三个月前,一家公司向我厂购买了价值120万元的化肥,合同约定该公司须在一个月内付清货款。公司没有依约付款,我厂派人催款得知该公司早已负债累累。为了逃避债务,半月前公司将经营所得及相关资产全部转移至各位股东,公司现已无力还债。请问,我厂能否直接要求股东还款?

  黄明英读者:

  从你反映的情况看,公司股东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滥用了公司人格。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即法律关于“滥用公司人格”的规定,即公司股东以自己的意志操纵公司意志,使公司成为傀儡,成为逃避债务、规避风险的工具。一方面,公司股东利用公司系义务承担者的身份,将公司的资产及相关资产恶意转移到股东名义下,实质上是把公司作为对付债权人索债的工具,以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另一方面,公司股东将公司经营所得及相关资产全部转移至各位股东的行为,使公司实质上成为“空壳”,从而无力清偿债权人的欠款,妨害了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因此,你厂可以直接要求公司股东付款,并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股东承担责任。

大家都在看

【网聊志异】

   用人家的号摇微信,好死不死的摇到刚交往的男朋友,那货居然加我了,那货显示距离我3公里,那

时评律师
更多>

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雷政富重庆受审: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