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安涉外律师法律服务网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转载】民事案件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
2012-04-18 17:08:53 来源:
引起再审的主体有哪些?
民事案件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引起民事案件再审的主体,有人民法院(包括原审法院院长、上级法院和最高法院)提起,当事人申请,也有检察院抗诉。
提起民事案件再审需具备哪些条件?
⑴再审必须是由有审判监督权的组织和人员提起。
各级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法院对地方各级法院、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
⑵再审必须是针对已经生效的裁判提起。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是纠正已生效的判决、裁定错误的补救程序。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包括:第一审判决、裁定作出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的;第二审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裁定;最高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
⑶再审必须是针对确有错误的裁判提起。
所谓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包括以下五种情况: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此外,对已经生效的调解书,如果能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也应当认为是确有错误,可依法提起再审。
申请再审和申诉有何区别?
法律对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的范围和时间有何限制?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生效后二年内提出。此外,当事人申请再审不影响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怎样制作申请再审书?
⑵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身份:依顺序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藉贯、职业(工作单位)、家庭住址和邮政编码。是法人的写明法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其职务。有电话的写明电话号码。
⑶请求事项:要写明案由和不服何法院的判决或裁定的案号(并提供复印件),以及具体的再审要求与目的。
⑷事实和理由:对原判决或裁定认定事实认为不当的,要用事实说明,并提供证据证明;对适用法律认为不当或案件性质认定错误的,或认为原审严重违反诉讼程序等,均应在申请书中明确说明,并充分阐述理由。
⑸写明递交法院的名称、申请人姓名(是法人的写明法人名称及法定代表人姓名)、日期。如有新的证据,应附上有关证据材料或书证的复印件。
对再审申请的审查和裁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经过审查,认为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的,则按照审判监督程序立案进行再审,并在决定再审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对当事人的申请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的,法院通知驳回其申请。
再审案件的审理程序和处理结果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再审案件审理期限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再审案件审结时限的起算,应从法院作出裁定决定再审并中止原判决执行之日起算。
- 大家都在看

用人家的号摇微信,好死不死的摇到刚交往的男朋友,那货居然加我了,那货显示距离我3公里,那

- 时评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